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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破产
释义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超过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一、债权有担保具体怎么执行生效
    债权有担保执行生效的方式是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二、债权申报的方式是怎样
    一、破产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二、破产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偿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企业破产不偿还债务的,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债权人和企业劳动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无法偿还过期债务,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况,或者可能明显丧失偿还能力的,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重组。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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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