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市医保可以本市用吗? |
释义 | 外市医保可以在本市使用,需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费用可在本市直接结算报销。 外市医保是指在其他城市、地区购买的医疗保险,也称为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由于医保制度实行地方管理,因此,外市医保在本市使用需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在异地就医前,需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2. 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等相关材料;3. 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费用可在本市直接结算报销,未符合规定的费用需在办理异地报销手续后返还。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时间较长,需提前安排好就医计划,并选择与所在地签订了异地就医协议的医院进行就医。 如果异地就医费用在本市无法直接结算报销怎么办?若异地就医费用无法在本市直接结算报销,则需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若符合规定则可返还部分费用。此外,也可选择在医院先自行垫付费用,然后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外市医保可以在本市使用,但需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在本市直接结算报销。选择异地就医时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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