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二)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三)赔偿责任。 一、什么叫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指的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概念定义及主要法律特征 根据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所以,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一)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二)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三)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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