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回避再开庭 |
释义 |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庭审理后知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劳动仲裁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应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的,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2.视为撤诉的,不能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劳动仲裁撤诉可以再申请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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