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应立即结算? |
释义 | 试用期被辞退后,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时应付清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且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试用期被辞退后,应该马上结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应急情况下的结算方案 在应急情况下,结算方案至关重要。在面临紧急情况时,立即进行结算可以确保及时支付相关款项,避免进一步的延误和纠纷。应急结算方案应包括明确的支付安排、合理的时间表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同时,需要考虑到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平衡,确保公平公正。此外,及时沟通和协商也是应急结算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便各方能够共同解决问题并达成共识。在制定应急结算方案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法规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在试用期被辞退后,用人单位应立即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应急情况下的结算方案至关重要,它应包括明确的支付安排、合理的时间表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同时,需要平衡各方的权益和利益,确保公平公正。制定应急结算方案时,建议仔细审查相关法规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