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特征 |
释义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泄露内幕信息; (2)行为人利用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3)行为人因此而获得经济利益,情节达到严重程度。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内幕人员以及通过内幕人员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的情况下并且希望这种结果产生。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伪造国家有价证券; 2、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3、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法院对内幕交易罪既遂怎么处罚 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所谓重大信息,主要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了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要合同 (2)发行人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等行为 (4)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发行人未能偿还到期重大债务等违约的情况 (6)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发行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8)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发行人的董事长、30%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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