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车主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驾证等材料到驾照所在地杜车管所车辆管理处申请行政复议。 1、需要了解的交通违法投诉条例规定,被处罚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拘留处罚不服的,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投诉。 2、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上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裁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处罚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销驾驶证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安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或者逾期提出申诉,或者事后对处罚决定当场提出申诉的,可以视为人民来信来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