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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工商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释义
    不动产证登记材料主要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5、不动产面积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一、二手房不动产登记手续有哪些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4、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动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南京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二)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三)审核材料;(四)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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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