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