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树木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来定。对于破坏林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专门规定。对于一般的毁林行为,由于有《森林法》,所以应当由林业部门依据林业法的规定对毁坏林木的案件作出处理;对于盗伐、滥伐数量较大的,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则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树木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般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