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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表现为当事实在有罪与无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宣告无罪;当事实在重罪与轻罪之间存在疑问时,认定轻罪;当事实在数罪与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裁定为一罪;就从重情节存在疑问时,应当否认从重处罚;此外,这一原则还适用于诉讼前提条件,如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认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而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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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