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具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一、电打鱼一般法院怎么判刑 电捕鱼会伤害水中生物,对水域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禁鱼期限捕鱼怎么处罚? 禁渔期捕鱼的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处以没收渔船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捕鱼的行为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人如存在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非法捕捞多少吨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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