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时间条件如下:1、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城六区:结婚须满8年;远郊区:结婚须满5年;(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2、丈夫投靠妻子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