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编制和封送标书应注意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 投标文件中的每一空白均需填写,如有空缺,则视为放弃意见。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整洁、纸张统一,装帧美观大方,最好用打字方式。3、 计算数字要准确无误,无论单价、合计、分部合计、总标价及其大写数字均应仔细核对。4、不得改变标书格式,不得涂改,个别字句如经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负责人的印章。5、封送标书遵照一般惯例,准备正本一本,副本两本,分别包装封印,封套上写明送交地址、收件人、投标编号、物业名称等,法人签字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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