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底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留底增值税即是留抵增值税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造成的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在未来实现销售时可以抵减增值税销项的税额。应纳税额大于零,那么需要缴税,反之就是留抵,也就是说下月可以继续抵扣的税额,与注册资金没关系,增值税有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分,进货时的增值税叫进项税,销售时的增值税叫销项税。期末汇总计算应交税金时,当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就需交税,而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就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这些纳税人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款”。 留抵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当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大于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这两者之间产生的差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通常会转接到下一个税务周期,在下一个税务周期来抵扣增值税。在我国执行了留抵税额相应的制度后,税务总局也开始办理留抵税额退税业务,这样在退税之余能够缓解财政的压力,同时对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期销项税减去当期进项税,就是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留底税金是通过累积的,在时间上并没有限制,可以使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来进行抵扣。如果已经认证了进项税,却没有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到下个月来进行合计的。 正常的增值税计算,即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时,是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从而达到应纳的增值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持续生产,但销量不稳定,或者销售回款开票出现时间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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