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
释义 |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2022标准如下 1.顺产2750元; 2.助产3500元; 3.剖宫产4500元。 4.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 5.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6.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在生育期间职工必须处于在职状态,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且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的; 3.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宁波市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生育(计划生育)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一寸照片一张;流产手术须提供B超报告单; 5.《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院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医疗诊断证明; 8.医疗费用发票(包括孕检和生产时); 9.用人单位收款凭证。 法律依据: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三)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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