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人擅自处分保管物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保管人擅自处分保管物能要求赔偿。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保管物造成的损害强调的是基于保管人转保管的过错造成的损害。 一、在小区东西丢了可不可以找物业 在小区东西丢了可以找物业。如果物业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提供相关的安全防范服务导致东西丢了,物业有责任赔偿。如果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安全防范职责的,则物业无责任赔偿。如果是因自己过失而给保管物造成的损害,保管人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保管人负有哪些责任 保管人具有以下责任:其一,出具保管凭证义务;其二,妥善保管义务;其三,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其四,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其五,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其六,保管人赔偿责任;其七,返还保管物及其孳息。 三、保管他人财产有哪些规定 代为保管别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1、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2、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是免费的; 3、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4、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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