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没到期到了50岁公司不要我了? |
释义 | 仅年龄在50岁以上,并不能满足上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的赔偿如下: 1、公司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拒绝辞退,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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