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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金融诈骗到什么部门报警
释义
    金融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一般来说,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地点。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结果发生地还应当包括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人可以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举报。
    一、挪用资金罪如何报案?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经济诈骗案件刑事自诉报案条件是什么
    经济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也可以通过打电话、举报信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检举、控告应当依法审查,认为应当立案调查的,可以立案调查,另外,对于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报案,办案人还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复议。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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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