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庭审中当事人申请补充或修改证据时,如果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有重大影响,法院应当重新开庭审理。但如果仅仅是证据的补充或修改对事实认定没有重大影响,法院可以在庭审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当庭审理中,当事人申请补充或者修改证据的,经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当庭提交。对证据的补充或者修改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重新开庭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开庭:(二)证据补充或者修改对事实认定有重大影响的;” 总结:证据的补充和修改是否需要重新开庭,取决于其对事实认定有无重大影响。如果有重大影响,法院应当重新开庭审理,否则可以在庭审中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