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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买卖房屋交什么税
释义
    个人买卖房屋交的税如下:
    1、增值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满五年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按照房屋全款的0.05%交纳;
    4、交易费,房屋总面积每平方米3元;
    5、附加教育费,按照营业税的2%收取;
    6、城建费,按照营业税的7%收取;
    7、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到3%。
    一、纳税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交房产税要带以下材料: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
    5、租赁的房屋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6、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总而言之,个人出卖房屋交纳的税费种类较多,具体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但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由房屋出售者交纳,其中部分税费是有房屋购买者进行交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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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