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材料清单: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三、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共同向相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四、哪些情况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2.申请人已经提出再生育子女申请的; 3.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4.申请人违法生育的; 5.申请人中女方已满49周岁的;离婚或丧偶未再婚者,本人年龄已满49周岁的; 6.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他情形。 五、委托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申领、换领、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委托办理时,除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六、收费:免费办理。 七、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八、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