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只要进行了申请就会自动给予保护,所以著作权保护申请书不需要书写。 一、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著作权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单位职工办理登记著作权的提交: 单位介绍信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填写材料清单,连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给自治区作品登记机构。自治区作品登记机构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申请材料有瑕疵的,自治区作品登记机构应当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能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对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在30日登记时限内完成登记工作,并向申请人发放《作品登记证书》。对申请人提交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存在争议的、申请人拒绝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的,登记机构应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发放《作品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最后,上报国家版权局进行公告。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