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行政许可设定机关的规定是: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只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许可事项范围设定的行政许可无效。 行政许可设定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定机关的行政许可 1、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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