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政审中对女方进行哪些审查? |
释义 |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所需材料:非军人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亲属关系声明;现役军人需准备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无亲属关系声明。 法律分析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的材料: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2)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拓展延伸 结婚政审中女方的审查范围和要求是什么? 结婚政审中,对女方进行的审查范围和要求涉及多个方面。首先,会对女方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其次,会对女方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过婚姻登记记录或离婚记录。此外,还会对女方的个人经济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收入、财产等。同时,对女方的个人品行和社会公德也会进行评估,确保她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最后,还会对女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体检,以确保她能够承担婚姻和生育责任。总之,结婚政审中女方的审查范围广泛,要求涵盖了身份、婚姻、经济、品行和健康等多个方面。 结语 结婚政审要求对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准备不同的材料,确保双方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对女方进行的审查范围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个人经济情况、品行和健康等多个方面。这些审查措施旨在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确保双方能够承担婚姻和生育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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