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急性心肌梗塞重疾险在拒赔时提到了既往病史,我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赔时提出既往病史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严格解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的真实情况确定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违反合同规定拒不履行保险合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等情况。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发现被保险人隐瞒重要病史等情况的,可以解除合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告知被保险人提供何种证明材料,并告知证明材料的形式和数量。被保险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保险公司不得推诿、拖延承认保险事故。 文章结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