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其保险责任包括了一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因为被保险人既往患有某种疾病,那么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 合同约定是否包括既往病史:如果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既往病史的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合同没有这样的约定,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既往病史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知情范围: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而保险公司并未发现此情况,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并且保险公司也知晓了此情况,却仍签订了保险合同,那么保险公司依然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并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人承担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意外事件或者发生的疾病的医疗费用、身故、残疾、重大疾病的保险金等责任。 2.《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后十五日内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