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程序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理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准备两份起诉状,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孩子户口和家暴证据,以及财产证明。前往被告户籍或共同居住地的基层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办理立案手续。 法律分析 当事人因对方实施家暴而起诉离婚的手续是: (1)写离婚起诉状两份;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实施家暴的证据或材料;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中的家庭暴力保护措施 在离婚程序中,家庭暴力保护措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保护受害方的权益和安全,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法院可以颁布禁止令,禁止施暴方接近受害方或者进入共同居住的地方。其次,法院可以指定临时监护人,确保受害方在离婚过程中得到必要的保护和照顾。此外,法院还可以要求施暴方接受心理辅导或者暴力康复课程,以帮助其改变行为。家庭暴力保护措施的目的是确保离婚过程中受害方的安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以及为未来的家庭关系奠定健康的基础。 结语 离婚程序中,家庭暴力保护措施至关重要。法院可颁布禁止令,确保受害方安全;指定临时监护人,保障其权益;要求施暴方接受心理辅导,促使行为改变。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受害方安全,提供支持和保护,为未来的家庭关系奠定健康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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