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纠纷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同居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有:保护非婚生子女利益,同居期间男女双方所生子女仍然受我国《民法典》保护;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原则。 一、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 同居关系能成立共同共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所以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房屋,可以成立共同共有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没领证同居离婚时要分财产吗 男女未领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三、夫妻重婚财产怎么分割? 重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对于被认定无效的婚姻关系,双方视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认定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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