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招生范围为纪家庄村、西钓台村、王官屯村、胡辛庄、高官屯村、东钓台村、吕官屯、大赵家洼、小赵家洼、张官屯、高泽村的小学毕业生。镇学校招生,以乡镇为单位,严格执行“小学毕业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在乡镇教育办组织协调下,对口直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