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三孩需具备条件及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