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自行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此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申请予以解散公司等。 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