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 |
释义 |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 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3、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5、在专利复审委员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一、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 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