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孩子没有赡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一、赡养人义务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赡养人义务具体表现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提供给老人必要的生活所需,具体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农村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女儿拥有继承权。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男女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女儿也拥有继承权,包括婚生女、非婚生女、养女与有扶养关系的继女。但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女儿,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三、赡养父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赡养父母需要满足的条件: 1、父母60岁以上或无生活能力或子女具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应承担赡养责任; 2、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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