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理由 |
释义 | 、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XX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一、采煤缺陷楼房采煤房屋补偿标准 采煤塌陷区房屋补偿标准如下:1、楼房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三十元;2、砖墙瓦房、石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百元;3、砖镶门窗砌四角土坯墙瓦房、外砖里坯混合墙瓦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九十元;4、干插石墙草房、土坯墙草房及与其造价相当的房屋,每平方米不超过八十元;5、新村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修建费,不超过房屋搬迁补偿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二、集资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市场行为属性不同,一般来说,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最重要的是,对购房群体没有限制,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 而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等组织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另外,它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 2、申办手续不同,在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普遍商品房,就必须要“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大不同,我们在购买商品房后,不仅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而且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归我们购房者所有的。因此在土地使用权这一点与集资房有很大的不同。因为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在获得房屋产权年限内,土地使用权还是归国家所有。 4、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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