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划拨的用地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一、哪些情况下能申请国有土地划拨 可以申请国有土地划拨的情况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需要用地的;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需要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需要用地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需要用地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土地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 2022年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如下: 1、定义收集范围。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实施的五种具体情况是:军事、外交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提高补偿标准。对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地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 3、完善征收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