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复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未复工期间工资的计算是: 1.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生活费的标准支付工资; 2.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一、河南疫情期间老板要工资怎么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1、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3、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岗位的,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4、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5、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做好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工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二、疫情国企工资怎么发 国企疫情期间如果复工了的,那么当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如果还未复工的,那么可以酌情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说: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和职工协商一致调整薪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然停工,在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规定的办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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