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结婚证要给拿回吗? |
释义 |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进行婚姻登记的人员建立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的,符合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会对结婚证做出作废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需要收回,一般不会收回。 一、双方协议离婚应当如何操作?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3、批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协议离婚的过程说什么 双方协议离婚的过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查; 3、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男方户籍长沙,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异地民政部门不可以协议离婚。在异地只能起诉离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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