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如果执行法院已经采取措施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那么一般要缴纳申请执行费,如果没有来得及采取执行措施,是不用缴纳申请执行费的。依据应该出自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另外,现在申请执行费不是按照申请执行的金额收取,而是按照已经执行的财产对应的金额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