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释义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公益诉讼是可以由检举院,社会的公益团体,或者是个人提出来提请求,但一般在原告提出诉讼之后,而对于被列为被告的人员是不可以提出反诉的,但是当事人是可以上诉,只要有合法的证据也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一、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提出诉讼的主体不同
    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导致的诉讼方式、救济方式、诉讼费用等都有差别。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侵害环境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而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疏于职守的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
    2、在是否需要诉前程序方面存在差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提出需要有公告的诉前程序,而环境行政诉讼则没有这个要求。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