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小区流浪狗咬伤业主时,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因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在封闭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引发的纠纷,既可以 物业服务合同 纠纷为案由,也可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案由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02【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