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A货是违法行为。卖家把假货当真货卖,其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卖家退货并赔偿损失。如卖家明确告知买家所售商品为假货,其行为虽不构成欺诈,但其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商标权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