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
释义 | 一、北京公积金提取资料 购买一手房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购买二手房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租房提取: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1.提取申请书;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3.房屋租赁合同;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1.提取申请书;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4.房屋租赁合同;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提取公积金,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那么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三、退休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离退休的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核定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2、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三、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市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四、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1、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1)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2)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3)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2、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1)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以上是关于深圳公积金怎么提取以及需要提交那些材料的解答,如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管是不是深圳本地房屋,第三套及以上都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而且同一时间段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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