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是否必须到场? |
释义 | 证人出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高可信度,但有特殊情形可以不出庭。1)法定原因如健康、交通等不可抗力,可采用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等方式。2)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法院准许,证人可以其他方式作证。3)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法庭调查时陈述证言也视为出庭作证。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中,原则上证人必须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因为经过询问并且质证的证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因此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其出具的书面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具备特殊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法定原因 证人因为健康原因、交通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的,经过法院准许后,可以不出庭作证,采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2、意定原因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过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3、视为出庭作证 证人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法庭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拓展延伸 证人缺席是否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证人缺席在案件审理中可能对审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证人作证是法庭获取事实证据的重要途径,缺席可能导致无法提供关键证词,从而影响事实的完整呈现。法庭可能会考虑采用其他证据来填补证人缺席的空白,如书面证据或其他证人的证词。然而,这些证据可能不如直接的证人口述证词具有说服力。此外,证人缺席也可能影响法官和陪审团对案件的评估,因为他们无法直接观察、评估证人的信誓旦旦和身体语言。因此,证人缺席可能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导致证据不足或对某一方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因此原则上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他方式作证。证人的缺席可能对审理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证据不足或对某一方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法院在考虑其他证据填补证人缺席的空白时,需要谨慎评估其说服力,并充分考虑其对案件评估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