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规、股东大会通知等符合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资金占用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同时,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法律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与实际控制权组织分开,保障公司的人员、财务自主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结语 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规、股东大会通知等符合法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形等。同时,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因此,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条件,确保公平、公正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