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意向金被卡怎么办? |
释义 | 购房意向金不退,可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出卖人收取的定金若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应按法规定处理;若因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出卖人应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法律分析 不退购房意向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意向金一般符合条件会被认定为定金,在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是应当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购房意向金支付问题及解决方案 购房意向金支付问题是指在购房过程中,意向金支付遇到的困难或障碍。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或中介进行沟通,了解支付意向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自己的支付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其次,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顾问,寻求法律或专业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考虑与卖方协商,寻求灵活的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或提供担保等。最重要的是,购房者应保留相关支付凭证和合同,以防止支付纠纷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购房者可以更好地解决购房意向金支付问题,确保自己的购房计划顺利进行。 结语 购房意向金支付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当退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出卖人应返还定金。购房者可与开发商或中介沟通,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顾问,保留支付凭证和合同,并与卖方协商灵活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或提供担保等,以确保购房意向金支付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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