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对于顾客在商场内滑倒摔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商场对于顾客在其内滑倒摔伤的责任取决于原因。如果是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商场需要负责;如果是第三人原因,商场证明尽责则不需负责,否则需承担补充责任;若商场尽责,顾客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则商场不需负责。 法律分析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的,商场不一定需要负责。如果顾客摔倒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则商场需要负责; 如果顾客摔倒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则商场只要能够证明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证明的,则仍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商场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摔倒的在,则商场不需要负责。 拓展延伸 商场滑倒摔伤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分析 商场滑倒摔伤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分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对于顾客的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责任的归属并非一成不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商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地面湿滑或未清理的杂物。其次,顾客是否存在过失,如未注意观察或穿着不合适。最后,商场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警示和防范义务。在确定责任归属后,赔偿问题也需要综合考虑受伤程度、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因素。因此,具体的赔偿金额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协商。综上所述,商场滑倒摔伤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处理。 结语 商场滑倒摔伤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是复杂而重要的法律议题。商场应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责任归属需考虑多个因素。商场若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摔倒由第三人原因导致,可免责;若未尽到义务,则需承担补充责任。若顾客因自身原因摔倒,商场不需负责。赔偿金额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评估和协商,确保公平合理处理。综上所述,商场滑倒摔伤事故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需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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