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自然人的隐私权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其前提是该隐私内容应当是合法的。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妻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对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的背弃。 其次,法律也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在掌握这些 证据 之后,并没有到处宣扬,没有对妻子的社会名誉造成损害,而只是准备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在 离婚 案件中使用,因此并不构成对她隐私权的侵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