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机构的稳定性和履行职能的时限,行政机关可以分为政府常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非常设机构包括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是指党委和政府为完成某项临时性、阶段性或突发性的任务,或是为了组织协调某些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而设置的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