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以下内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如何写化妆品区域代理合同? 化妆品区域代理合同撰写要求是,写明化妆品区域代理合同双方姓名、单位和地址;写明化妆品区域代理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写明化妆品区域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写明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房屋买卖合同里有担保人吗?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有担保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不要有担保人,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